週四中午在佛羅倫斯逛完Uffizi美術館後,我慢慢晃到中央市場,腳步停留在Nerbone攤位。

這家牛肚包,我仰其大名已久。
美國作家Emily Wise Miller在她的《The Food Lover’s Guide to Florence: With Culinary Excursions in Tuscany》書中寫到 “Nerbone is more than a sandwich vendor, it’s a contact sport.”
Contact sport「衝撞型運動」那種人擠人的盛況我並未體會到,畢竟二月是旅遊淡季,那天在Nerbone的攤位,只有幾個人在排隊,我沒等多久,就拿到餐了。
朋友前一天來吃過,告誡我牛肚包的麵包很硬,與其點那種,不如點一整盤料,旁邊附的麵包片沾著料吃,還比較軟。正好,我也討厭很硬的麵包,而且我肚子很餓,小小一個牛肚包實在不足以解飢。
Un piatto di lampredotto e un calice di rosso, per favore. (請給我一盤牛肚、一杯紅酒。) 輪到我的時候,我對在櫃檯另一邊、頭髮膨成一顆大黑球的年輕男子這樣說。
我付好帳後,他把點單遞給我,放妥餐具和紅酒一杯的托盤也很快就推到我面前,我拿起托盤往前走到製餐區,大叔收了我的點單,問我要不要加番茄熬的醬。很好吃喔,他說。他都這樣說了,我能不點頭嗎?
Piccante? 他問我要不要加辣,我微笑搖搖頭。
輪到我的時候,現有的牛肚正好賣完,大叔走到裡面去,拿出一大顆插在棍子上、冒著煙的新牛肚,放上砧板,用刀子一劃一劃切下小條小塊,放進白色瓷盤裡,淋上番茄熬醬後,端到我的托盤上。
Lampredotto這道料理使用的是牛的第四個胃abomaso(重音在bo音節),英文叫abomasum,中文是皺胃,顧名思義,牛這個胃的表面皺摺滿布、並不光滑。托斯卡尼當地一帶的吃法是將皺胃放進高湯裡長時間燉煮,煮到肉質軟爛之後,切成小塊沾醬配著麵包一起吃,當然更不能少了Chianti紅酒。

我走到一旁的座位區,把托盤放在一個空的桌面上,坐妥後,我先拿起紅酒,小啜一口,坐我斜對面的先生也拿起他的酒杯,敬我一下,祝我吃得開心。義大利人的人情味,是我最喜歡這個國家的地方。
皺胃的質地和風味比較油潤,還好我有加番茄熬醬,不然單吃我一定會嫌膩,麵包片拿來承料或沾醬吃都可以,其實如果番茄的醬汁多放一點,溫度燙一點,這盤料裡可直接化身為一道非常暖心暖胃的湯品。
一盤牛肚搭配一杯Chianti,地食配地酒,最完美的組合。
我吃到快尾聲的時候,坐我旁邊的先生已經吃完,準備要離開。座位區的每個座位都捱得很近,他和我的背後都有坐人,也就是說,如果坐在走道邊的我不起身,他是離開不了的,但那位先生並沒有開口要我讓他過,只是靜靜坐在原位,可能他們一行人並不趕時間,又或者是他害羞,義大利人看到外國臉孔通常比較不會主動去攀談,因為他們集體患有「說英語恐懼症」,他們的這種症狀我住在義大利這五年多以來見證斑斑。不過我也很快就吃完了,起身拿好托盤,準備離開,離開前,我跟他們道了再見,話多講了兩句,他們很驚訝我會講義大利文,我解釋了原因,我們就又再繼續多閒聊了一下子。
走出中央市場時,外頭有如文藝復興時期般燦爛的陽光迎接著我,所謂的「福至心靈」,大概就是這種感覺。
